2009年7月11日星期六

鲁巴河畔--官方“优良传统”之二

昨天说斯里阿曼县议会秉承政府部门“不会犯错”的“优良传统”,并非信口胡言,无的放矢。
2009年6月28日下午4时许,下了一场大雨,9岁的
男孩与一名比他年长的伙伴经过迷你体育馆外的走廊时,被带电的水沟盖殛毙。这个令死者家属伤心欲绝,令成邦江市民义愤填膺的不幸事件发生后的第二天,几名社区领袖;其中包括天猛公,本曼查和3位甲必丹发表文稿,谴责县议会行政上嚴重的疏忽,導致不幸事件的發生,造成原本美滿的家庭天倫破碎。并要求该部门官員多撥出一點時間到戶外走走,多多關切一些公共設施的安全,而不是整天坐在冷气房內闭门造车,与人民的實際需求脫節。
这本来是市区领袖应尽的责任,然而却被县议会的一名县议员指责为呈英雄。6月30日晚,在斯里阿曼郑氏公会召开的斯木省华青团代表大会正式进行前,一名记者被该名“少年得志”的县议员当众指责为“趁火打劫”。同样的指责隔天在成邦江中华公学于KPSU运动场举行的运动会上降临到另一名记者头上。社区领袖关注地方上所发生的事故,媒体据实报导有关意外的发生与进展,这叫“趁火打劫”??
从6月28日意外发生后到7月6日的8天里,死者家属与成邦江市民没有看到有关方面有任何人站出来说话和向死者家属致歉。7月7日上午,人联党中央财政拿督邓伦奇前往慰问死者家人,陪同的有县议会主席,秘书,县议会和社区领袖。这也许是有关方面首次的行动,但我不知道如果不是邓伦奇带动的话,斯里阿曼县议会的高官会不会这么做?
7月9日下午,在斯里阿曼县议会秘书和几名县议员的陪同下,该议会主席召开一个新闻发布会,一开始就针对媒体,说“
作为一名记者,责任在于据实报导而不是道听途说。好的报导必须就有关事件向相关单位验证及审查后才见报。”言下之意是说媒体没有据实报导?
接着他也指责社区领袖
其职责是作为人民与政府之间的桥梁,所传递的信息就是政府传递给人们的信息,不应该乘机会呈英雄,否则会令自己或政府的形象受损。
其言下之意不知道是不是埋怨那些站出来说话的社区领袖没有帮他们说话,反而还踹了一脚?更甚的是,他说于迷你体育馆旁所发生的意外事故,据目击者说,当时下着大雨,死者当时在与同伴们在潮湿的地面上玩耍。又说该部门所管辖的公共场所是破坏者的聚集地,因此许多设施经常被破坏,并强调迷你体育馆旁事故的发生,也不排除电线装置遭受不负责任群体的恶意破坏。
不管从那个角度来看,县议会主席似乎在暗示,体育馆的水沟盖之所以会通电,是破坏者所致,孩子被电流殛毙,那是因为他在潮湿的地面上玩耍这些都与议会没有关系??
结论是:县议会没有过失,错的是破坏者和在潮湿的地面上玩耍的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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